H-1B工作签证

H1-B 工作簽證申請條件

  • 申請人必須具有至少大學學士或以上的學位或專科學位加上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 所申請職位必須與其學位相關。
  • 雇主必須同意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H1-B 工作簽證配額

  • H1-B簽證每年的配額是65,000,除去其中基於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留給智利和新加坡的6,800個配額,事實上,只剩下了58,200個名額給其他國家的申請人使用。另外,根據2004 年 11月 20日通過的法律,每年增加了 20,000 個名額供獲得美國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申請。

不受配額限制的申請

  • H1B 的身份延期;
  • H1B 的雇主轉換;
  • 雇主是屬於“高等教育機構”, “非營利研究機構”, 或是”政府單位的研機構”。比如醫療中心,大學等或其附屬機構。
加急申請
  • 移民局自2001年7月30日開辦了一千美元快速審理服務。申請人在自願的情況下可以多付出一千美元的“加急費”,並要求移民局加速審理案件,移民局會在15天內決定是否批准該申請。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內沒有作出決定,移民局承諾退回加急費。根據我們律師事務所的經驗,移民局通常在幾天之內就作出了審理結論。
申請時間
  • 移民法規定雇主可以提前6個月提出H1B的申請。因此,從2012年4月1日開始就可以提出開始工作日期為2012年10月1日或以後的H1B申請。這些申請將使用2013財政年度(2012年10月1日開始的)H1B名額。2013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將使用得很快。有意申請H1B工作簽證的讀者,應儘早在二、三月份把申請材料準備齊全,以備在四月初立即遞交申請。尤其是如果申請人的學位不是在美國取得的,還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過程,更是需要提前準備。所以想要在2012年申請H-1B簽證的人士,請盡快聯繫我們,進行案件評估,材料準備,以免錯過申請的最佳時間。